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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来源:鄂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危险废物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危险废物具有有毒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等危险特性,对人类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由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以及伴随其越境转移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1983 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其污染控制问题列为全球重大环境问题之一。我国制定的《中国 21 世纪议程》和《中国环境保护 21 世纪议程》也都把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处置列入了重要工作内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9 年 3 月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并于 1992年生效,我国是该公约最早缔约国之一。据统计,2015 年,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 3697 万吨,贮存量约为 1935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为 1769 万多吨。由此可见,还有相当数量的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妥善地处理,易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如不严格控制和管理、加快处理处置进度,必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据不完全统计,鄂州及周边地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 130 万吨,以冶炼、机械、化工、制药、交通运输业为主,这些行业也正是产生危险废物较多的行业。随着湖北东部地区工业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工业固体废物尤其是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也随之增加。据调查,鄂州市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成分复杂,引起诸多的环境问题:

1)企业将难以回收利用或难处理的危险废物随意堆存、堆放、乱丢乱弃,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填埋,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2)大多数企业在进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时,设施陈旧,技术落后,操作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管理不善,易造成二次污染。

3)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眼前利益,将本应进行安全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用于制作建筑材料,造成环境污染。

4)少数环保意识较强的企业为避免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在厂区内暂时保存危险废物,但因最终无处置出路而导致废物堆积过多,使企业的生产受到影响。

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企业自身投资建设单一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规模小,投资高,利用率低,成本高,易造成设备闲置、资源浪费。

(2)特殊地理环境要求

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80年代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和监管体系,实现了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在 20 世纪 80~90 年代已经对常见性危险废物进行了严格的鉴别和安全处置,目前正致力于具有更长期潜在危险的危险废物(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处理。我国目前有许多省区已经建设或正在筹建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包括对危险废物进行焚烧、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稳定化/固化、安全填埋等处理处置,并已积累了一定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鄂州市周边城市没有危费处理中心,从运输成本和环境风险角度均不宜将危废送武汉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而目前鄂州还没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这与鄂州市及其周边地区必需的环境保护配套设施要求是极不相称的,也不利于鄂州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投资环境的要求

我国已经加入 WTO,为适应市场竞争,企业不仅需要注重产品的质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而且需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以保护环境和增加企业的品牌效应,提高竞争优势。企业建立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企业确立环境方针,规范工业废物的排放、处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潜在的环境风险,树立企业形象。在这一形势下,有必要按国际标准建设大型的综合性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基地,为各企业排忧解难。鄂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的建设,将为鄂州市及其周边地区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处置危险废物的基础设施,减轻费用负担。项目建设有利于鄂州地区企业取得 ISO14000 证书,打破绿色贸易壁垒,加强国际竞争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 号文),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04]16 号文),基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要求,为规范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从根本上改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现状,在鄂州市建设鄂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根据现状调查分析十堰、黄冈、荆州、孝感规划及经济发展趋势,考虑目前的经济环境承受能力,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总体规划的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2.4×104t/a,内容包括焚烧处理、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稳定化/固化、安全填埋、废物暂存、污水处理及配套的辅助生产和生活管理设施。一期工程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 13.2×104t/a,内容包括:物/化处理车间、焚烧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安全填埋场、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收集运输、计量和试验化验及配套的辅助生产和生活管理设施。

一期工程主要设计方案

物流体系

进入处理处置中心的危险废物主要分为四大部分。

(1)有资源回收价值的废物通过交换或合理处理进行资源回收。

(2)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危险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车间,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3)没有回收价值的无机废物先经各种无害化处理(如物/化处理、焚烧处理等),再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进行安全填埋。

(4)性质未经确认或暂时不能处理处置,或积累到一定量后再进行处理的废物,存放于废物暂存库一期工程设计方案

(1)总体工艺方案

经处理处置中心废物经鉴定后,适宜焚烧的工业危险废物送至焚烧车间进行焚烧处理,适宜物/化处理的废物送至物/化处理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暂时不能处理或需积累到一定量后才处理的废物暂时存储于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灰渣、含重金属污泥等送稳定化/固化车间处理,石棉类废物及其他经检验达到安全填埋场入场标准的危险废物直接进入安全填埋场填埋处置。稳定化/固化按危险废物性质可分别采取有机螯合剂、硫代硫酸钠稳定化、水泥稳定化/固化、粉煤灰(石灰)稳定化/固化等方法处理废物,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的固化体用汽车运至安全填埋场作业区进行养护、填埋。

(2)物/化处理工艺方案

按物理和化学性质、处理方法相近的废物归类的原则,将物/化处理车间的废物分成废乳化液及含油废水、废酸碱及重金属废水二大类。废乳化和含油废水液采用破乳及高效油水分离技术;废酸碱和重金属废水主要采用中和等相应的去除重金属离子的工艺。

(3)危险废物焚烧工艺方案

采用回转窑焚烧工艺处理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烟气处理采用干法和湿法组合工艺,即净化系统由余热锅炉、急冷塔、消石灰和活性炭加入装置、布袋除尘器、湿式洗涤塔、引风机、烟囱、烟气在线检测装置等组成,完成烟气的冷却、脱酸、吸附二噁英和除尘。

(4)稳定化/固化工艺方案

根据废物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有机螯合剂或硫脲、硫代硫酸钠稳定化和水泥稳定化/固化、石灰(粉煤灰)稳定化/固化等方法处理,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的固化体直接由自卸车送至安全填埋场作业区进行养护、压实和覆盖。

(5)安全填埋方案

安全填埋场起始堆填标高 53.00m,主坝顶标高 61.00m,最终堆填标高71.00m,总库容 39.0×104m3,起始年填埋量 14100t/a,服务年限为 20年。为尽快启用安全填埋场,并顺利地排出未与填埋废物接触的雨水,尽量减少渗沥液产生量,将填埋场依次分为一、二区,这样也可以分区建设,减少前期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具体操作如下:将一区作为启动区,建设主坝、防渗设施以及到一区的道路,二区设施暂不建设。一区总库容 12.0×104m3,服务年限 8 年;一

区服务末期建设二区,二区总库容 27.0×104m3,服务年限 12 年。

2)防渗

按现行标准要求,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 0.6m 厚粘土(k<10-7cm/s)基层+两层厚度分别为 2mm 和 1.5mmHDPE 膜的组合防渗层。

3)清污分流方案

①清水排出

填埋区截洪沟:设置环库截洪沟,拦截填埋区边界至分水岭约 0.2km2 所汇集的雨水。衬垫锚固沟:利用尚未被填埋体覆盖的防渗垫层锚固沟排出上部径流。溢洪涵管:在分区坝里侧未填埋废物处设置涵管排出清水。

覆盖:采用 1mmHDPE 薄膜作日常覆盖防雨和防尘,并用搭接和沙袋压盖。

在衬垫底部设有地下水收集盲管,排出地下涌水。

②渗沥液收集

场底和平台采用由 DN400mmHDPE 多孔管和反滤材料组成的盲沟导排渗沥液,并配有清洗设备,定期(3~4 个月)清洗。

③调节池

位于主坝下游,容积 3000m3,分为 2 格,分别用于贮存渗沥液、受污染时的地表径流、衬垫底部地下水或第一层膜破损后的渗沥液。

(6)废物暂存

废物暂存采用货架式存储,分为 4 层,由叉车放置与取运。

(7)废水处理

本工程废水处理方案:物化预处理+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砂滤+活性炭过滤,处理规模按 240m3/d,分两个系列建设。生产废水、污染区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经废水调节池调节后用泵提升送至物化处理装置,根据水质处理要求加入所需的药剂(NaOH 和混凝剂等),处理后进入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进行生物处理,二沉池出水经过砂滤、活性炭过滤深

度处理进一步去除重金属和其它污染物,消毒池消毒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根据出水水质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通过压滤机进行污泥脱水,脱水后的污泥送至稳定固化车间进行处理。(8)变配电所:处理处置中心用电设备安装容量约为 1795kW,其中工作容量 1530kW,在生产管理区设 10kV 变配电室和控制室,其建筑面积为 150m2,预留后期建设供配电用房。一期工程设置 800kVA 和 630kVA 干式电力变压器各 1台,后期工程随着用电设备的增加,再考虑增设新的电力变压器。

(9)给排水:项目生活生产用水均取自 313 省道附近市政给水网,管径75mm,管网压力 0.5kg。处置中心生产、生活总用水量为 402.35m3/d(其中新水 178.96m3/d,回用水 143.59m3/d,循环用水 79.8 m3/d)。

(10)自动化仪表与监控:采用 DCS 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网络结构。按集中管理、分散控制原则,实现分级监控,上级优先控制:

①处理处置中心控制中心。

②现场控制室。

③就地控制。

处理处置中心主要操作位置、通道和四周设有有线电视监控系统。监控中心与自动化控制中心布置于综合管理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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